1. 行贿及收贿。
2. 提供非法政治献金。
3. 不当慈善捐赠或赞助。
4.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5. 侵害营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6. 从事不公平竞争之行为。
7. 产品及服务于研发、采购、制造、提供或销售时直接或间接损害消费者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健康与安全。
8.其他与诚信经营相关作业指导。
二、畅通之管道:本公司应提供正当检举管道(另请参照利害关系人专区),并对于检举人身分及检举内容应确实保密。
三、主要具体方案及实施教育倡导
办法名称 | 教育倡导 | 方式 | ||||
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 | 每年/全体员工 | 公布栏,mail,新进人员训练,朝会,周会 | ||||
员工申诉处理作业标准 | 每年/全体员工 | |||||
公司诚信经营守则 | 每年/全体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