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

一、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之目的为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复核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及衡量营运效果及效率,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依”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规定,由董事会制定本公司稽核体系及稽核作业,复核本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及稽核报告。


二、稽核组织及运作
本公司设稽核室并隶属董事会,设稽核主管1人,其符合金管会规定之资格条件;稽核主管之任免须经董事会通过并公告。内部稽核之绩效目标、考核及薪资条件等由董事长核定,确保稽核过程及结果保持客观及独立。


三、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 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每年至少两次会议(董事会),会计师就查核本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执行情形向独立董事提出书面报告,并就经营绩效分析、重大会计审计议题、审计差异进行沟通
♦ 安排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前),就本公司内部稽核执行状况与内控运作情形提出书面及口头报告
♦ 保持独立董事与内部财会部门及内部稽核通管道畅通,例如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对于日常的异常发现、法令更新影响等议题做出讨论及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