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成员
职 称 | 姓名 | 主要经历 |
召集人 | 洪启斌 | 元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立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 |
委员 | 陈祈儒 | 法彝国际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 |
委员 | 苏维国 | 安略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
♦依证券交易法第14-1条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依证券交易法第36-1条规定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事项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签证会计师之委(解)任或报酬
♦财务、会计或内稽主管之任免
♦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薪 资 报 酬 委 员 会
委员会成员
职 称 | 姓名 | 主要经历 |
召集人 | 苏维国 | 安略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
委员 | 陈祈儒 | 法彝国际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 |
委员 | 洪启斌 | 元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立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 |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职责在于协助董事会执行与评估公司董事、经理人及员工之合理奖酬,包含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等。
根据本国法律及公司薪酬委员会组织章程,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并至少由三位独立董事组成。
讨论事由包括:员工薪酬相关事项报告、年度酬劳总额、董事及经理人年度酬金与年报信息揭露等。上述皆经薪酬委员会通过。